愛‧漫步港弄‧台南安平(1)── 每個相遇都是驚喜

 

信任你的直覺吧,它們來自天使

 

在台灣十日九夜,三晚台北、三晚墾丁、三晚台南。訂民宿之前,除了三晚台北與友人一起不能改之外,其餘六日都沒有方向。腦海中一直有個溫柔的聲音跟我說:「安妮,去台南吧。」但朋友再三表示台南的男生又黑又瘦,沒帥哥(這是我旅遊的重點嗎?為甚麼要這麼強調!?),又說台南悶得很,沒東西好看,建議我去墾丁好了。

 

於是六日都預備在墾丁度過,民宿也已訂好,支付了訂金,但那個叫我去台南的聲音一直讓我耿耿於懷。忽地得知原來在墾丁最後三日剛巧遇上春吶、春浪,到處都是音樂會,天啊!我是去睡覺的,不是去湊熱鬧和看人山人海的(世上哪個地方比香港人多!?),於是狠下心來,取消了最後三晚的民宿,改去台南。

 

結果,台南就是我這趟行程中,最特別、最快樂又最感動的地方。

 

謝謝守護着我的天使們。

 

台南。安平 

 

在台南,我住的地方叫安平。安平是台灣有名的古都,有許多歷史遺蹟,保留古鎮風貎,還有一個我很感興趣的景點──「安平樹屋」。喜歡古老的東西,那種回憶的味道,行行逛逛,對自己的舊記憶也是一種洗煉。更何況,還有樹呢。

 

訂民宿時已出現異像,一連問了四五間,結果只有兩間回覆(台南的民宿生意有這般好嗎!?),一間是最貴的,另一間是新開張的,兩間在附近,價錢卻相差近三倍;貴的那間態度冷漠,便宜的那間見我一只有人就自動減價,還說能到台南火車站去接我。我心想,這哪裏是給我選擇?跟本就是選好了的!(這時小胖的聲音在我腦中響起:「小姐,你已經被賣掉啦!」他這句話在我住的幾天說了不下十次……)

 

虧本的民宿老闆 

 

本來約好兩點半在台南火車站等,但怎知我早到了兩個小時,本來想致電民宿老闆「小胖」來接,但問問路人,原來車程要20分鐘,坐計程車的話車資約NT160(當時匯率約港幣44元),算算工時、車資和油錢,心想,這民宿生意很差嗎?老闆要這樣虧本啊?

 

還知道害羞的女生不敢胡來,怕有報應(我要在那兒住四日三夜哩!),於是跑去血拼兩個小時,然後找公共電話亭致電小胖,他說十分鐘後就到。才五分鐘,我的手機就響了!我想,幹嘛打電話給我?我留的號碼是香港長途啊~~我想,他不是傻的,就是瘋的,不然就是民宿很爛,要用服務來彌補。

 

但我的直覺卻告訴我,他只是超好人而已。(怎麼可能?)

 

注:訂民宿是不用附上個人照片的,所以他不可能知道我長得不像豬扒。

 

 

當住客是路痴時 

 

一上車,我就跟小胖說其實我十二點半已經到了,他說:「怎麼不打給我?我可以來接你啊!」我說:「啊,我不好意思啊,不知道你在忙甚麼嘛。我怕你又不好意思丟下東西跑來接我,然後心懷怨恨,我怕這幾天會很難過。」(小胖:「這女生是從哪裏炸出來的?」)

 

小胖:「你住三天啊,我替你規劃一下行程。」(我其實想睡幾天懶覺而已……)

 

小胖:「你有沒有特別的地方想去的?我有空可以帶你去逛逛啊。」(這老闆不是已經結婚了嗎……)

 

我:「啊,沒有啦,我來休息的,隨便走走就好了。」

 

路上經過一些地方,小胖說這裏早上是菜市場,那邊是運河,這裏是市集,那裏是古蹟,你明天有空可以這樣逛逛,那家甚麼蠻好吃的……

 

我說:「啊,我是路痴來的。」

 

小胖:「甚麼!?」

 

我:「我很會迷路的,你說了我都記不住在哪兒啦,其實我現在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兒了。」(小胖:「小姐,你怎麼告訴陌生人這個?你會被賣掉啦!」)

 

 

越美麗的東西,越要去碰一下 

 

到了民宿,看起來跟照片一樣漂亮,古色古香,跟安平古城很配(去住過民宿的人都知道,照片中越美麗又便宜的東西都越不可碰……因為這跟和又便宜又漂亮的女子睡在一起一樣──會惹病)。

 

但為甚麼我要相信那些美麗的照片呢?那是因為……它是新開張的啊!(接客才不夠一個月呢,還未到殘花敗柳的階段,就算天天有人睡,算來都不過三十次已,因為它是過夜的,不包鐘啊~~嘿嘿)

 

更重要的是,以老闆熱情招待的態度看來,估計生意應該不怎麼好。

 

正常人,「擠」的定義是甚麼? 

 

當時民宿有一班高中生在拍片子,後來才知道原來他們已經拍了三天,老闆沒有收錢,小胖說:「無所謂啦,他們要交功課嘛!」(我要交稿時來住是不是也不收錢啊?)

 

 

漫步巷弄民宿在一個巷弄的盡頭,從外面看,完全無法想像巷弄裡面會藏了這一片天地。白天坐在客廳,調一杯土耳其咖啡,香氣在輕音樂中迷繞,依偎在沙發上閱讀,在知覺與幻覺間昏昏欲睡;輕鬆點,拿一本《我們不結婚,好嗎?》、《情書》或《每個相遇都是驚喜》,在咖啡的苦澀中,品嚐愛情中的甜味。晚上小花園的夜燈,隨着藍調的節奏,在這小小的巷弄中讓情感恣意漫步,雞尾酒還未沾嘴,幾分醉意便已到。

 

這民宿很難找,有次小胖電話跟客人說:「你不可能找得到啦!開車都不可能找得到我這裏,沒有我真的找不到的,還是我帶你去吧!」(我在旁邊笑,怎麼像拐帶小童的叔叔說帶去你買糖的樣子)

 

我仔細看民宿,這裏有一塊龍石碑、一個魚池、一條巷弄、一個廚房、一個大客廳、一片空地、一個未完成的酒吧,但只有兩個房間,一間兩人房,一間四至六人房。有一天除我以外只有一個客人,小胖就讓他住四至六人房,其實那個房間,十個人都睡得下。

 

我問為甚麼樓上不做兩間兩人房啊?錢可以多賺一點啦,他說:「我覺得太擠,我不喜歡。」(在香港,這個房間可以做八間板間房了)

 

然後小胖跟我說不好意思,因為只有他一個人工作,他出來接我所以房間還未準備好(小胖:老闆很忙啊!),我說不打緊,肚子餓了,先去吃東西,你慢慢弄。

 

小胖:「你懂路回來嗎?不懂回來就打電話給我好了。」(問有啥用?我的同事最清楚了)

 

我:「啊,應該能夠回來吧。」(我才不隨便打長途電話,我是個正常人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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